FILE
各县(区)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以下简称“省建协”)发布的《关于开展浙江省绿色科技施工评价工程活动的通知》(浙建协〔2024〕68号)得到有效传达,保障浙江省绿色科技施工评价工程(原“浙江省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立项受理、跟踪指导、中期检查、终期验收与推荐等活动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市开展建筑业绿色施工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将受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5年1月1日起,凡有意向开展“浙江省绿色科技施工评价工程”的申报单位,应按照浙建协〔2024〕68号(附件1)文件要求做好申报立项、分阶段(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装饰装修与机电安装)按月自行评价、中期检查和终期验收等相关工作。
二、2024年12月31日前已申报立项的“浙江省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自动转为“浙江省绿色科技施工评价工程”,并按照《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绿色科技施工评价管理办法》(附件2)的相关要求,持续做好中期检查和终期验收等活动工作,含已开展中期检查评价的项目。
三、开云(中国)受省建协委托负责受理湖州地区浙江省绿色科技施工评价工程的立项受理、跟踪指导、中期检查、终期验收与推荐等工作。凡规模符合“钱江杯”工程申报要求的房屋建筑、市政设施、交通运输及水利水电等土木工程均可参与浙江省绿色科技施工评价工程的评价活动。
四、申报流程
1、立项。申报绿色科技施工评价工程的项目自愿组织申报,在取得开工报告后一个月内填写《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绿色科技施工评价工程立项申报表》(附表1),连同“绿色科技施工实施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一式两份,报开云(中国),经审核同意立项后定期集中报省建协立项备案;
2、中期检查。申报单位应在项目省标化二阶段验收通过后二周内,向市建筑业行业协会提交绿色科技施工评价工程申请(附表2),经与省建协沟通协调后,组织或与省建协共同组织专家对绿色科技施工评价工程进行中期检查(实施过程现场查验)评价。
3、终期验收。申报单位应在项目工程通过竣工验收、获得省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具备终期验收条件后一周内,向市建筑业行业协会报送绿色科技施工评价工程终期验收(竣工申报资料验收)评价全套资料,申请终期验收评价。经集中评价、签署推荐意见后,报省建协审查。绿色科技施工评价工程申请验收评价应提交以下资料:
(1)浙江省建筑业绿色科技施工评价工程立项申报表、验收申请表(附表1-附表2);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开工报告;
(3)绿色科技施工实施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4)绿色科技施工实施总结报告;报告需说明绿色施工组织管理体系及“五节一环保一低碳”技术与措施应用,综合分析施工过程中的关键技术、方法、创新。
(5)绿色科技施工基本规定评价表、绿色科技施工要素评价表(环境保护、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能与能源利用、节地与土地资源保护、人力资源节约与职业健康)、绿色科技施工批次评价汇总表、绿色科技施工阶段评价汇总表、技术创新创效与碳排放量化评价表(W2)、单位工程绿色科技施工评价总表和建筑业绿色科技施工示范工程关键指标量化统计表(附表3-附表10);
(6)工程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出具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两个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证明和工程竣工验收记录;
(7)申报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绿色科技施工效益证明;
(8)获省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及相关技术成果、荣誉(复印件)。
五、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72-2566260
地 址:湖州市吴兴区梦溪路1518号
附件:
1、《关于开展浙江省绿色科技施工评价工程活动的通知》(浙建协)2024〕68)
附表:
1、浙江省建筑业绿色科技施工评价工程立项申报表
2、浙江省建筑业绿色科技施工评价工程验收申报表
3、绿色科技施工基本规定评价表
4、绿色科技施工要素评价表
5、绿色科技施工批次评价汇总表
6、绿色科技施工阶段评价汇总表
7、技术创新创效与碳排放量化评价表
8、关键指标量化统计表
9、单位工程绿色科技施工评价总表
10、相应台账管理表格
开云(中国)
2025年3月17日
开云(中国)关于做好浙江省绿色科技施工评价工程活动的通知.pdf